真诚地欢迎您为舟山的发展提出建议,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。
您的来信我们将按照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、《舟山市网上信访工作暂行规定》中的有关规定,为您的来信提供保密措施,会同有关部门对您的来信尽快作出答复。要求来信做到一事一投,谢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。请写信人选择信件是否公开或不公开,务必记住查询用户名和密码,以便于查询处理结果。
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我市人民政府或者工作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,我们将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进行处理和答复。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自收到之日起,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,并通过“市长信箱”告知您本人。对政策明确、一般咨询、求助类信件,受理单位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,并答复您本人;对诉求合理,一时难以解决,需要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,受理单位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;情况复杂的,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,最多可延长30天,但应告知您延长的理由。
注:如您需要得到有关方面的书面(纸质)答复,请您详细填写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,并在来信中说明。否则都在网上直接答复。